说狐,非狐说……

狐受古老的东方深耻,奸矫狐魅,挟邪作蛊,声名狼藉,凡奸同鬼蜮、浮头滑脑的,都要狐插上一腿,“妖狐文化”数千年来深扎人心,世代根深蒂固。

 

狐在西方也恶名昭彰…… “狐之狡猾,凶恶不亚于狼之残暴”,又批判狐的本质就是“送花的狼”。言下之意,不只狼子野心,还会送上花卉!那也就是说,太多佯装成正义的伪善之徒硬要狐来顶罪,遭受天谴。

 

狐敏感多疑、机警防备,据说是生存与繁衍之道,严格而言,这是狐类不容被剥夺的权利……加上狐独来独往,不能不谨慎避险,在危机四伏的荒山野岭,密林深处,非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不可,否则,早就灭绝了!

 

事实上,狐家族的一些远房亲戚,因为生性比较老实(人类形容为“蠢”),早已在地球消失了;严格来说,是被仁慈伟大、正义与道德正确的、和蔼可亲的人类诱捕裹腹掉,呜呼哀哉。

职是之故,能够存活及延续下来的,包括狐及同类们,天生的基因就非常“狐疑”……

 

早在1300多年前,唐朝就有大学者留下这样的文字:狐之为兽,其性多疑,每渡冰河,且听且渡。故言疑者,而称 “狐疑” 。

 

狐之狡黠是延续生命的本能,多数时候纯为求存,反而是欺世盗名、伤天害理的老奸巨滑对狐不遗馀力地污名化。

 

论视力、听觉、嗅觉,狐绝对出众,可这还不足以说明狐有多厉害;真正厉害的是,狐竟懂得怎么去混淆敌人的视力、听觉、嗅觉,偷骗对方的判断。

 

这个很讲究计谋,狐是挺行的,甚至会装死,製造假象,会模彷其他动物的声音,会偷偷破坏猎人的陷阱,又会向自己的猎物设陷……在被捕猎及捕猎觅食的两方面,都有蒙混欺诈的狡滑。

 

这些在大自然生态链中是求存本能的一部分,繁殖衍生是被允许的,没有道理被剥夺天赋狐权……

 

也许“狐死必首丘”算是非常非常罕见的说狐之褒义,传说狐死在外,一定把头朝着它出生的洞穴,绝不忘本。

 

说到“狐假虎威”──

 

也不一定就是小人得志,仗势欺人……

 

“仗势”必须记得自己是谁,该做什么,而非狂妄地作威作福,志在“欺人”…… 只要是专业职能的需要,不是无品无格的阉人政治,那也就无可置喙,根本没必要想当然尔地对狐大加讨伐。

 

温馨提醒:不管基于什么原因,如果虎都不在了,那切勿继续“狐假虎威”──

 

千万不可犯上一个大忌,居然自觉或不觉地把自己当虎;拜託,不要智障,唬唬生威的下场肯定太难看……

 

10/05/2019

10/05/2021(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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