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被互联网遗忘吗?

忘了以前谁说过,凡走过,必留痕迹。现在是,凡上网发过帖,必然肉搜揭发。现在做人难,做网民更难,做优良网红更加难上加难。不少世界名人几年前甚至十多年前,在网上发布过的网志博文、社交媒体的帖子,或是年少无知写下的愤世嫉俗帖子,如果跟现在网民的三观有冲突而且得罪了网民,这些“黑暗历史”必然会被网民肉搜“起底”旧事重提,使当事人陷入窘境而不得不道歉,严重的话,也许必须引咎辞职或退位,才可脱身。

互联网的确为网民保存了无数的数据和资讯,但是,互联网是中立的(尽管局部使用了人工智能),不会区分哪些是珍贵数据或哪些又是假资讯和灌水的垃圾,一律完完整整的备档储存起来。如果做人不言行一致,这些历史数据,就成了确凿证据。当然,网民有权可以自封帐号,也可以暂停帐号,以最快的速度隐身和暂避锋头。

活在互联网时代,真的很可怕,一举一动都会被纪录起来。这自然是个人选择。不想在互联网上留下纪录,大可断线离网过甜酸苦辣的现实生活。你也可以上网“潜水”,尽量不参与任何网上活动,当一个静观其变的观察者。我也不排除,有人以假帐号及假身分上网,全面隐身潜行于网络世界中。这些网上隐身忍者,有些是监控网络不法活动的执法者,有些则是监视网络世界的监督者,还有更多的是进行不法勾当的骇客和网络骗子。

欧盟居民拥有被遗忘的人权,可以要求互联网公司移除自己的负面资讯或过时的个人身分资料搜寻结果。数码时代出现这种革新的人权,很容易跟言论自由产生冲突,甚至还引发审查互联网的疑虑。其实,不管好坏,人类都是健忘的,可是,互联网强大的储存量,却强化了人们的记忆力。好人好事,固然值得流芳百世,包括你的各种喜事和小确幸。如果是假新闻、毁谤、歧视、仇恨、恶搞之类的负面资讯,也必定会无止尽的在互联网上谣传,当然也可以作为呈堂证据,使罪犯罪成判刑。

说到底,互联网上的数据,都得依赖数据中心储存资讯,而使这些数据中心全天候运作的却是数量惊人的电源。大量网民使用互联网产生了大量的数据,累积了庞大的用电量,最后都是全世界埋单和承担后果。近年来,因为环保盛行,各大IT巨擘,开始采用清洁能源,有些更是坚持百分百采用再生能源。

网民发布的每一则帖文、每一张照片、每一个资讯,不仅仅影响了每个当下,也影响了网民和全世界的未来。互联网强大的记忆力,不论好坏都令人生畏。人类可以因记忆力衰退而忘了过去的各种幸福或不幸事件。但是,数码时代的网民,有权力选择被互联网遗忘吗?

(图源: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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