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暖阳,怎又冷风飕飕?

 

“如果消除种族歧视不可以踫,那歧视就是足以压倒一切的特权。”

 

脊骨挺直地站在高度文明的标杆前, “歧视” 不只等同“侵犯”,甚至是 “犯罪”。

反歧视是朝向社会公义核心价值进取的共同责任,也是追求完善一个和谐共融社会的基础条件。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最近在大马突然闹得沸沸扬扬,早在半个世纪前就由联合国发起了普世契约至今才成为大马热议,这本来就不好理解,可更不可思议的是,竟然还引发反对大浪潮及声援反对消除种族歧视的政治强音。

这国际公约主张立法禁止种族仇恨言论,甚至以刑事手段惩治种族主义组织。联合国还另设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CERD)来专门监督。

对那么激烈反对的动作,该如何诠释?又如何解读这样的居心与举措呢?对冒然将废除死刑看得比消除国家种族歧视还要急迫的新政,是该无言以对、哀叹哑忍,还是痛心疾首地发出一声弱弱的微言呢?

犹记509后“不以华人自居”的 “我是马来西亚人” 简直就如暖阳照耀,这乍见之欢是何等令人陶醉……怎么一下子又冷风飕飕了起来?

敦马坚持国情不一样的种族思维由来已久,比国产车和弯桥都久远,他不久前还毫不忌讳地讲得更透彻,大马扶弱政策虽然被某些人诠释为“歧视”其他社群,但是,政府不会没有理由地进行“歧视”,而且在任何社会,时常都有“歧视”的存在,为了协助贫困的一群而作出的歧视是非常普遍的事。

倘若听懂这句话,那么,对其政府迸发政治意志力和道德勇气,摆脱枷锁,也签定《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必然终虚所望。

过去的漫长岁月中,跟敦马及巫统─国阵政权厮打马拉松战役的某些当下盟友长久来就是为了要消除各形式的种族政策,落实马来西亚人民和谐共融的零歧视社会,而今……

如果种族歧视不可以踫,更别说消除,那它就是至高至上,足以压倒一切的神圣特权。

若反其道而行也可以,这样的国际公约说不认就不认,那大马还能站在国际制高点上为不公而发言,脊骨挺直而仗义执言乎?

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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