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网红崛起,媒体互惠互利?

看到新加坡财政部借助五十多名“微网红”的影响力,为该国财政预算案做付费宣传的新闻报道,笔者才第一次认识到“微网红”这个潮名称。原来所谓的微网红,是指拥有1000到10万名追随者的网络红人。当然,这是根据新加坡总人口预设的标准,如果是中国、美国、印尼或马来西亚就有所不同。这些微网红被选中的主因是跟追随者的互动较多,虽然微网红的追随者数量无法和明星相提并论,知名度也不及明星。

这种创意宣传手法,我觉得是非常可取的,也值得学习和仿效,虽然该国某些学者认为这还不够专业。毕竟是第一次尝试,学者觉得不够专业是因为某些微网红对于财政预算案细节并无深入了解,某些微网红甚至还拼写错了财政部的英文名称。对于大部分第一次做付费宣传的微网红来说,这可能是一种非常难得的认同及惊喜,因为以前的网络宣传,都是找追随者过百万的超级网红。采用微网红做付费宣传,算得上是一种比较亲民又实际的作法。大家都知道,过百万甚至过千万追随者,要跟明星或世界名人互动,应该是相当难的事,留言也许都被其他成千上万的留言刷掉了,况且明星也不可能每则留言都一一给予回应或按赞。

新加坡财政部采用微网红做付费宣传的创新手法,给本地的微网红带来了无限鼓舞。这些没没无闻的微网红,平时努力发帖,转发正能量,不靠哗众取宠的假新闻或假内容骗点击、骗赞,现在终于有机会像超级网红一样,凭自己的努力和实力,以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作为平台,赚些零用钱帮补日益飙涨的生活成本。此举也给超级网红带来了竞争压力,尤其是偶像派的明星网红,今后必须更努力经营自己的专页和粉丝团,否则,很可能被日新月异的市场趋势淘汰掉。

微网红的崛起,再次展现了互联网这个公平世界,人人都有机会的特色。脸书最近更新了演算法,恢复到当初以亲朋好友为主的互动及关注,品牌专页的爆光率大不如前(除非付费打广告),有素质新闻专页的贴文也获得优先显现,希望网民耗费在脸书的时间更有价值,这也间接带动微网红的发展。

我以前常说,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在互联网上为他人增加利益,应该反过来,利用互联网为自己增值,不管是增加知识或是赚钱,才是正道。如果没本钱进货开网店,也无能力生产Home Made小物品,更无本事当超级网红,不如就从搞好内容开始,慢慢培养正当的兴趣,建立起本身的实力,吸引志同道合的追随者,日久必有功,日后必有伯乐相中你,出钱请你当微网红。传统媒体也不应错失良机,面临好内容难求的大环境之下,不妨试试找有好内容的微网红合作,大家互惠互利,搞好优质媒体这块大市场。

(图源:互联网免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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