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网络审判扭曲成正义──恶魔就出现了 !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邓超和阮经天以警察Vs变态杀人犯的角色交手。

影片有个情节,是根据网民玩游戏,要把一名律师处决;据说,原小说是以网民集体投票决定,公审结果是处决律师。执行杀人的行刑者是「城市之光」阮经天。

阮经天有病,自己当自己是「城市之光」,可以照亮城市、人心;特别是在他所相信的既虚拟又是现实的「世界」── 他相信「在法律的缝隙里,还有一大片弱肉强食的世界」。

因为这样,他竟然执行「以暴制暴、网络审判」的扭曲性正义。他以为他跟恶魔搏斗,但不知自己却变成了恶魔。

他让受害人遭虐待而死,并且布置一种仪式感。精通犯罪心理学的天才神探邓超在整部片都是跟阮经天从暗到明以命搏命。

跟很多这一类型的故事一样,阮经天年少的经历被描为「造成他内心充满着扭曲和黑暗」,性格上,他是一个「清洁、整齐而且谨慎、小心」的君子,表面上很有正义感和爱心,兽性却藏在一个极度阴暗变态角落。

阮经天的网络审判官及刽子手的角色是值得注意的,他带出不寒而慄的现实震憾──就是网络暴力,一种自以为网络群体赋予使命去执行正义的可怕暴力。

儘管外人看来,他是「极度阴暗变态」,他所自信的幻象却是「城市之光」;不屈服于不公平法律,只遵行自己心中的正义。所以说,他有病,思维方式和人格是扭曲的,被心理或精神疾病所深困而不能释放的;此外,情绪不稳定,认知又偏差的。

戏的本身不算什么值得推荐的好片,但是,阮经天的网络审判官及刽子手的角色是值得注意的,他带出不寒而慄的现实震憾──就是网络暴力,一种自以为网络群体赋予使命去执行正义的可怕暴力。手段可以很IS,因为这杀人犯把自己当作是执刑者,是以暴制暴来争取正义的光明使者。

IS是以宗教作为「使命」的诠释,而片中的阮经天是以网络群众的判断作为正义「使命」的诠释,既信仰群众的集体认知,又被群众压力所牵制。戏中情节显示,他凭藉网上的讨论区及群众压力去杀人,犯罪的同时,甚至准备以录音和直播手法来带进网络平台,争取支持。这一点很能反映现代网络社会有大拨人走入歪路的写照。

现实社会将有更多阮经天──这点很值得探讨。

 

为何「随机杀人」被犯者当作「游戏」?

 

走进网络世界,网民有两个选择:可以坦荡,也可以隐蔽身份。

不管你网民多么坦荡荡,让阳光普照,明窗淨几,参与网络的行为依然有其隐蔽性,有「不知我是谁」的空间。

在网上参与网络游戏,不下95%的游戏充斥着暴力与打斗; 多数潜伏在网络暴力游戏背后的身份都是隐蔽的,更不用说游戏者的心理状态、价值观、情智商指数、成长或生活背景及性格等等,全都不需要检测。

问题在于,很多很多表面上正常的人,其心理和精神有障碍,这甚至是连自己和身边人都不晓得的事。有多少人在意,有障碍的游戏精神状态能否分辨出虚拟和现实,又能否理智区分不同的环境,并保持毫不含糊?

精通犯罪心理学的天才神探邓超在整部片都是跟阮经天从暗到明以命搏命。

一些不幸罪案发生后,结果查出原本已出状况的人因为沉浸在游戏精神裡面走不出虚拟环境,瘾症诱发暴力罪行; 毕竟,要在网络上,攻击乃至杀死一个人到十个人,几十个人,都是按键盘或按纽罢了,轻而易举,却控制了整个人的情绪和对多方面的实际认知。

不只是暴力游戏,网络事实上还有诸多不纯是游戏的游戏。人肉搜查、公审批斗、集体造谣,这些在广义上,也属网络游戏;没有网络平台和群众力,根本就做不了。

事实上,网络暴力所涵盖的言语攻击到网络公审、以暴制暴业已成为趋势性的危险现象。

你可以辩称,不沉迷玩网络打打杀杀的游戏应该没事。不过,从某个角度来说,网络瘾症、精神麻醉、制造幻象等等都是共同的。所谓的具攻击倾向并不单单是时有所闻的「随机杀人」才算。自觉或不自觉的,攻击行为的倾向包括了攻击认知、攻击情感;暴力冲动的生理唤醒,也减少亲社会行为,不具同理心;对暴力多了麻木感与宽容度,甚至会默认、接纳,尤在隐蔽性的封闭小天地中。

最糟糕就是出在认知和识别的关键上,若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把网络与生活实境混淆,这会把在虚拟游戏中的行为运用于现实的人际冲突。

「随机杀人」案近年在西方频仍,在日本、台湾也有年轻人不知所谓地公然行凶。日本有名干了案的少年还准备了信件给警方,一开头就说:现在,就是游戏的开始……「当我杀人或导致他人身体遭伤害时,我觉得自己从持续的憎恨中获得自由。我能够从中得到和平。减轻我的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他人的痛苦。……我把我的生命当作赌注押在这游戏上。如果我被逮捕,我会被处以绞刑,所以警方会愤怒和坚持的追捕我。」

口口声声提到的是什麽?不就是「游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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