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中间人还能生存吗?

经常留意数码经济者或业界观察者,必然听闻最近发生在邻国新加坡的代购网站ezbuy逾千帐号遭淘宝冻结的新闻。这家成立于2010年、自称“网络蝼蚁”的代购网站,上个月开始搞“双11”促销时,发现他们用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数以千计淘宝帐号,无法下单,再也掏不了宝。其创办人给马云发了一封公开信,质疑淘宝“太欺负人了!” 淘宝的回应是指该代购网站“犯罪累累”,包括“加价牟利”等,属于“黄牛”行为,严重的伤害了消费者和卖家的权益。

阿里巴巴集团成立的其中一个关键功能,就是消除中间人,让卖家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直接跟消费者交易。该代购网站成立初期,也因中国地理环境限制、物流不外通、无当地收货地址集运、无中国帐号付费等众多因素而当起了“代购”这种中间人的角色。当时的代购者也的确帮了不少新马两地小小贸易商的大忙,并从中获利也不少。

尽管淘宝于2014年已正式登陆我国,这种代购中间人的经营模式,依然有利可图,因为很多本地消费者还是不想麻烦,或还不懂得自己直接到当时的东南亚区淘宝网店去掏宝。我还记得,当时来马推介淘宝的负责人曾经透露,2014年之前,新马两地就已经有三四十万淘宝用户,是淘宝非常重视的东南亚区里最大的海外市场。

不久后,淘宝跟数家本地银行合作,除了信用卡付费以外,还允许本地淘宝用户,通过本地网银帐号付费完成交易。此举大大的促进了本地消费者亲自到中国淘宝网店掏宝,甚至还可参加双11促销。随后,阿里巴巴也注资入股本地最大的电商市场Lazada,还设立了中国商品特区,积极的协助中国卖家把商品直接卖到我国。既然淘宝都已经冲出中国而迈入国际市场,加上也投资了本地电商市场,当然要保护本身的利益,确保本地投资获得相应的回报,理所当然的会阻止代购这种中间人从中牟利。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自由经济市场,肯定是越多选择越好,代购或自己网购,悉听尊便,丰俭由人。若从代购者角度而言,淘宝实在“欺人太甚”,容不得其他人也来分一杯羹。反观淘宝的作法,诚属理直气壮。在淘宝的眼中,就算代购者没有加价牟利,他们数以千计的淘宝帐号,完成了数千万宗交易(代购网站公开信中透露的),必然累积了不少红包、奖励、优惠、回扣等其他“附加利益”,这些也都算是牟利之一了,其他的利益,更甭提了。

现实世界中,当“黄牛党”高价转售是非法牟利活动,那么就算是“网络蝼蚁”这种小小的“网络黄牛”,当然也是犯法的。问题是,互联网这个虚拟又现实的无国界世界中,谁拥有平台,谁就有权说了算。既然你敢在人家的地盘玩游戏,当然要照人家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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