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荡的辫子 历史的纠结

鲁迅96年前发表《阿Q正传》,经典之作中提到不少辫子的情节。若非辫子晃来晃去,想来书也就不那么生动了,甚至连阿Q阁下也根本就不會存在。鲁迅为这位中国人取个外国名,他解释:阿Q光秃的头在脑后留条辫子,由于Q字有条小辫子,吻合他的形象。

阿Q被人揪住辫子往牆壁撞头,欺负他的人这才得意地走开;阿Q却有能耐在精神上化被挫败为伟大的胜利,他反而想是世界太不像话,老子总算被儿子给打了,于是,也洋洋得意了起来。

阿Q病态式的“精神胜利”可以把挫折、失败、无奈、恥辱、绝望从实境中抽离,以一帖自我安慰的精神药剂把一切痛苦通通治癒,像春药那样让自我感觉异常亢奋。

鲁迅曾经批判阿Q精神的卑怯性本质,就是“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他趋炎附势、欺负穷人老弱孤寡,又偏爱偷鸡摸狗……”

阿Q却有能耐在精神上化被挫败为伟大的胜利。

阿Q这条辫子其实是在全中国实施孙中山所发布的”剪辫令”十年后还蓄留着的”前朝馀孽”,由此可见,辫子之强韧度惊人,而且它的确在历史中晃过来又晃过去。伟大的岳飞岳爷爷时代,辫子跟整个民族可有着不共戴天之仇,可后来,辫子从集体归顺的耻辱变成民族不可丧失的标记,剃髮留辫跟留髮剪辫都曾经事关头颅还要不要的性命交关抉择,折腾得很。

怒发冲冠的岳飞在《满江红》词中仰天长啸,誓要“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他要饥餐渴饮的肉和血就是他抗金保宋的敌人:建立金政权的女真统治者。

話說以 “大金”為国号的金朝是1115年,中国东北地区游牧民族── 女真族所有部落被统一后建立的。那年岳飞才12岁,从25岁开始,他就率领岳家军跟金兵周旋,打了13年以数百次計的大大小小战役,直到被朝廷下了12道金牌班师回朝, “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被以 “莫须有” 的 “谋反” 罪杀害为止。

女真族这名称早在宋朝之前的唐初已有记载,宋朝人描述女真人男子“辫髮垂后”,也就是蓄留髮辫,而这辫子可非汉族之物。换句话说,岳爷爷跟金兵打仗的时代,是有辫子跟没辫子的军事对垒。战神岳飞要饥餐其肉渴饮其血的敌人都是脑后扎有一条条马尾的,反正汉人就是跟辫子不共戴天,一见辫子就杀红了眼!

金朝后来是在北方的蒙古军和南方的宋军夹攻之下,被蒙古人摧毁,那一年是1234年,女真族部落又回到零散状态,各自为政;隔了382年之后,又一个后金王朝崛起,再次统一了分散在满洲各地的部落,这个称汗的复国首领叫努尔哈赤,抬出的国号也是“大金”。

这个人就是后来实际上建立大清王朝,后金第二代大汗皇太极的老爸。努尔哈赤打造的后金王朝也就是清朝的前身,他不但狠,而且对明末宫廷和整个国势之积弱了解得很,不断带兵侵略明朝国土,跟明军打硬仗;可他踫到一代名将袁崇焕,久攻不克,反遭炮击受伤而瓜掉。

皇太极1636年称帝,把国号改为大清,将女真族改称为满族。他太懂得汉族文化,擅长笼络人心,网罗了大票汉人,还收编汉将及明末能人,跟大明分庭抗礼,步步进逼,甚至有办法向腐败的明末朝廷施以反间计。儘管皇太极未能亲手灭明,他死后,他弟弟摄政王多尔衮把千疮百孔的明朝代他给灭了。

伟大的岳飞岳爷爷时代,辫子跟整个民族可有着不共戴天之仇,可后来,辫子从集体归顺的耻辱变成民族不可丧失的标记,剃髮留辫跟留髮剪辫都曾经事关头颅还要不要的性命交关抉择,折腾得很。

清军入关后,多尔衮下令所有男人必须依满人习俗,剃发留辫。即把前颅、两鬓的头发全部剃光,后脑勺留下比巴掌小一点面积的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不从者杀头。由此开始了中国男人將近280年(原本268年就该结束)的漫长留辫史。

清初之际,不少反清复明人士把留辫看作是奇耻大辱,宁杀头不留辫,随着岁月流逝,久而久之,人们由开始的强烈抗拒到无奈被迫接受,从被迫接受再到习惯成自然,不仅留起了长辫,而且讲究如何蓄辫,以留辫为尊,留辫为美,还在很长的一段时期把辫子当作是民族不可翦除的标记。

太平天国时,洪秀全为反抗清朝统治,实施了严厉的剪辫子运动。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 但是,来去只是一阵风罢了。

辅助光绪皇帝推动了一系列的改革的幕后主持人康有为也倡议剪辫,但未被光绪接受, 不仅如此,清政府还曾因为西方文明影响,民间知识分子号召剪辫子,下令严禁学生、军人剪辫,一经查出,严惩不贷。

儘管如此,剪辫子运动并没有因清廷阻遏而销声匿迹,从零星到有组织,掀起的声势逐渐浩大。剪除辫子成为去旧图新的新时代标志。 不剪辫子就不算革新、革命,不算迎合大时代巨流,也不时髦了!

有无数的汉人兴高采烈地剪去奴隶标志的辫子,个别的、集体的仪式都有,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甚至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等等。

可在很多大城市以外的地方,尤其在偏僻城镇和乡村,抵制剪辫的民间势力也很强大,迫使革命军派巡查队上街,手执大剪刀,满街剪辫子。这可不是小事,什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毁伤的观念强烈在抗拒,呐喊“吾头可断,辫不可剪”,搞到很多被逼剪者哀号痛哭,央求将辫子捡回去,说是生要留着,死后入殓时好放进棺材里。

人们头上的辫子早已演变成为所谓文化符号,鉴于不少地方民众抵制剪辫,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后,通令全国剪辫,措辞十分严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

大总统亲自下令剪辫,这在世界上恐怕是仅有的。

孙中山的”剪辫令”以20日为官方期限,但是,十年之后,还有很多老百姓守旧,维护和厮守他们的辫子。1922年,末代皇帝溥仪才亲自剪辫,他这条小辫子轰动一时,引起举国议论,沸沸扬扬,逐渐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牵引最后一轮的剪辫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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